为积极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,在认真做好食堂的进货、烹饪、消毒工作的基础上,尽最大可能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,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维护社会稳定,特制定本预案。
一、组织领导:
组长:园长
副组长:副园长,保健教师(上报人)。
成员:各班教师,各班保育员,财务人员,食堂人员,保安。
二、具体要求:
1、预防为主,加强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学习和管理。
2、严把蔬菜、食品采购关,坚决杜绝腐烂变质食品进入食堂。
3、严格执行消毒制度,保证各类餐具、用具洗刷做到卫生要求并餐餐消毒。规范操作:菜刀、菜桶等用具生熟食品分开、不混用。
4、坚持每天食物48小时留样制度,做好留样食物的记录并签名。
5、加强教师卫生方面的养成教育,提高全园教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。
6、一旦发生情况,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食物中毒事件善后处理工作。
三、应急程序:
一旦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,立即启动以下处理程序:
1、当班老师及时向园领导报告,园领导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、上级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、120和上级教育部门报告。报告内容有:发生中毒的单位、地址、时间、中毒人数、主要临床表现、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。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。
2、立即抢救中毒幼儿。园领导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,立即将中毒幼儿送医院抢救。
3、保护现场,保留样品。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: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;食品用工具、容器、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;病人的排泄物(呕吐物、大便)要保留,以便卫生部门采样检验,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。
4、如实反映情况。园领导及有关人员,如食堂工作人员、分餐老师及病人等应如实反映中毒情况。将病人所吃的食物;进餐总人数;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;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;可疑食物的来源、质量、存放条件、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、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。
5、对中毒食物的处理。在查明情况之前对可疑食物应立即停止食用。在有关部门已查明情况,确定了食物中毒,立即对引起中毒的食物进行处理。对中毒食物可采取煮沸15分钟后掩埋或焚烧。液体食物可用漂白粉混合消毒。工具、容器可用12%碱水或漂白粉溶液消毒。病人的排泄物可用20%石灰乳或5%的来苏溶液进行消毒。